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地下水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防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。现将自行监测报告予以公示
公示日期:2022年10月24日--2022年11月23日
附件: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.pdf
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10月24日